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2020年未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可以补报,但需注意申报时效和操作方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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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报时效
2020年度个税汇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逾期需缴纳滞纳金。若2022年汇算期间(2023年1月1日-6月30日)发现未申报,仍可补报,但需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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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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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直接申报,无需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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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申报 :可委托公司代扣代缴,需提供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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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处理
若2020年未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可在补报时补充填报,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表、子女教育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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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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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补报可能面临滞纳金,建议尽早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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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通过APP申报时数据丢失,可联系税务机关或税务顾问恢复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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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未申报的个税可通过线上或委托方式补报,但需注意时效和材料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