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职员工个人所得税计算及申报要点如下:
一、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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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 - 5000元起征点 -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若存在子女教育、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需在计算时一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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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采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具体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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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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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0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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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01-1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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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7001-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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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0001-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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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2001-6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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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6001-9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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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预扣预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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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任职受雇年度,可扣除累计5000元/月减除费用(按入职月份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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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考虑员工入职前的预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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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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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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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需在每月工资发放后计算应纳税额,并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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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员工首次申报时需完成人员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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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申报渠道
-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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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 :如子女教育、住房租金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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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调整 :2025年起,起征点仍为5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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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效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汇算清缴期,需核对全年预扣预缴情况
四、示例
假设新员工月薪8000元,三险一金扣除2000元,无专项附加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 = 8000 - 5000 - 2000 = 1000元
适用税率3%,应纳税额 = 1000 × 3% = 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