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增加人员信息的时间计算以"税款所属月份"为准,即实际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起始月份。关键点包括:当月新增需在次月15日前申报、年度内可补报往年月份、不同扣除项目时间认定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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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人员当月生效规则
若在1日-15日期间添加子女教育等人员信息,当月即可生效;16日及之后添加的从次月开始计算。例如5月20日新增赡养老人信息,扣除时间从6月起算。 -
不同扣除项目的时间节点
- 子女教育:按子女满3周岁的当月开始计算
- 继续教育:以考籍/学籍登记时间为准
- 大病医疗:按医保结算单据的年度归属
- 住房**:以合同约定还款起始月份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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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操作期限
通过个税APP填报时,系统会自动提示可选择的"起始月份",最远可追溯至当前年度1月。2023年起新增"一键带入"功能,可自动延续上年度已填报的人员信息。 -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离婚后新增子女抚养扣除、新就业毕业生首次申报租房扣除等情况,需上传补充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按材料载明时间生效。
建议纳税人在人员信息变动后及时更新个税系统,年度汇算时可补充申报但可能影响退税时效。系统每年12月会清空待确认信息,需特别注意重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