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新农合)的住院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级别、参保人身份以及住院次数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如下:
首次住院起付线:
- 一级医院:300元
- 二级医院:600元
- 三级医院:1200元
多次住院起付线:
- 同一参保年度内,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线减半。
- 学生儿童的住院起付线也减半。
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0%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0%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封顶线:
- 每个医疗保险年度内,住院费用的最高报销额度为25万元。
以上标准适用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具体报销政策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及时关注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