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职称体系根据工作年限、学历及业务能力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一、初级职称
-
药士(员级)
从事药品调配、制剂等基础工作的初级职称,需通过药学专业考试。
二、中级职称
-
药师(助理级)
在药士基础上晋升,可从事用药指导、药品管理等工作,需通过中级药师考试。
三、高级职称
-
主管药师(中级)
负责药品质量、临床药学服务及学术活动,需通过主管药师考试。
四、高级职称
-
副主任药师(副高级)
参与药学科研、教学及部门管理,需通过副主任药师考试。
-
主任药师(正高级)
药学领域的资深专家,承担教学、科研及行业指导职责。
补充说明:
-
考试要求 :药学职称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命题和考试制度,通常每年举行一次。
-
职业发展 :通过考试后,可获得相应职称证书,且考试成绩实行2年滚动管理,连续通过4个科目可取得资格证书。
-
晋升条件 :除考试外,还需满足工作年限、学历及业绩考核等要求。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及地方职称评价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