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病可以在异地门诊报销,目前已有多种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可实现跨省直接结算,为异地就医的慢病患者提供了便利。
- 可跨省直接结算的慢特病种类:截至2024年12月1日,全国医保已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这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 报销流程:持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到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门诊挂号、就医、结算等环节,主动告知跨省就医参保人身份和享受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即可跨省直接报销。
- 异地就医结算原则: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原则。就医地目录指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参保地待遇指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 待遇资格认定与定点医疗机构选择: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参保人需按照参保地规定认定待遇资格和选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部分地区对于不同类型的慢特病患者还有额外规定,如非定额门诊慢特病患者(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需提前在省外居住地选择一所二甲以上定点医院作为门诊慢特病享受医院;定额门诊慢特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办理长期异地备案后,可在省外居住地任意一所定点医院享受待遇。
- 查询与了解待遇信息:按照参保地规定完成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后,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异地备案”服务专区,点击查询服务下的“异地就医更多查询”-“门慢特告知书”,了解参保地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结算流程等内容。
慢病异地门诊报销政策为患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在实际操作中,患者仍需了解并遵循相关政策规定,以确保顺利享受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