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特病报销规定主要涉及范围、比例、起付线及支付限额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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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需在医保部门认定的慢特病病种内,如高血压、糖尿病、肾病综合征等(不同地区病种列表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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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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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指定医疗机构确诊,住院费用可作为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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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病种(如恶性肿瘤、血友病)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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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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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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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病种:300-700元(如社区、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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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病种:200元(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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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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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普通病种85%-88%,高值病种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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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普通病种70%-80%,高值病种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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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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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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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病种:3600-4000元(如系统性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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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值病种:10000-20000元(如血友病、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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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部分病种(如恶性肿瘤门诊治疗)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无单独封顶线。
四、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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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病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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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居民最多保留2种病种,年度支付限额为两种病种最高限额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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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取消6种病种(如心脏病、关节炎等),但已认定病种继续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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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支持省内“一站式”结算,无需额外申请。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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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指定医疗机构就诊,非定点医院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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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年度限额或封顶线的费用需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