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职工慢病医保政策覆盖糖尿病、高血压等40余种疾病,年度起付线390元,报销比例最高达85%,多病种累计支付限额10800元/年。参保职工需通过医疗机构评审认定,享受门诊用药、检查等专项待遇,政策兼顾非限额病种(如恶性肿瘤)与限额病种差异化保障,切实减轻慢性病患者长期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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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与认定标准
涵盖糖尿病(含并发症)、冠心病、脑血管后遗症等22类职工慢病,高血压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及靶器官损害证明,糖尿病需符合血糖检测标准或并发症诊断。2025年调整后,糖尿病合并症统一归入糖尿病病种管理,简化认定流程。 -
待遇分级与报销细则
分非限额、累计限额、单独限额三类:非限额病种(如尿毒症)报销85%且无封顶;累计限额病种(如糖尿病)报销80%,年度限额3000元/病种,多病种累计不超10800元;支架术后等单独限额病种报销80%,不参与累计。 -
异地结算与动态调整
支持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病种编码与全国医保平台统一。政策随省级标准动态更新,如2025年将冠状动脉搭桥术后待遇按术后年限细化(450元/月至4000元/月)。
提示:参保职工可通过“唐山医保”公众号查询病种目录,或持病历至定点医院医保科申请认定,及时关注年度起付线累计与限额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