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安全生产十大禁令的核心内容可归纳为以下五类,涵盖人员管理、设备操作、作业规范及安全管理等方面:
一、人员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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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操作与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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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培训合格不得独立上岗,特种作业需持证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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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酒后上岗、串岗、脱岗,严禁擅自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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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携带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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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携带烟火、易燃易爆品、有毒物品进入生产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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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非防爆设备、工具及通讯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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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备与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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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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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超负荷、带故障运行或停用安全联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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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私自更改设备操作程序或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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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损坏安全设施
- 禁止短接联锁门、损坏消防设施或擅自操作控制系统。
三、作业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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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危险作业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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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批不得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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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有毒环境中作业未佩戴防护用品,禁止带负荷操作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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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运输与灌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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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违规运输化学品,禁止在塑料容器直接灌装汽油等轻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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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未验收检修设备即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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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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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章指挥与监督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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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严禁安全监管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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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事故报告与调查制度,严禁谎报瞒报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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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工艺纪律违反
- 禁止擅自更改工艺指标、违规使用化学品,禁止未登记进入易燃易爆区域。
五、其他关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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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擅自作业与证件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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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需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装卸需资质证照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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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冒名代签作业票证或使用未经检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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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不同企业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条款,但上述内容覆盖了化工安全生产的核心风险点。执行时需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细化标准,并加强培训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