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到18岁在法律上属于未成年人,但已具备部分成年人权利,具体权利与限制需分情况讨论。
16至18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定义的未成年人,但年满16周岁且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个体,可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一阶段享有劳动权、选举权预备权(18岁后正式生效),并需承担部分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7条,已满16周岁者须对所有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而16至18岁未成年人犯罪时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在民事领域,此年龄段签订合同需监护人追认才有效,但可独立实施纯获利益行为。网络使用受严格监管,例如平台不得为其提供直播账号注册服务。18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成年责任的分界线,此前需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介入重大事项决策,如医疗同意或财产处置。总体而言,16至18岁处于未成年向成年的过渡阶段,权利与义务随年龄和行为能力动态调整,公众应明确区分不同年龄段的法律界定以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