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每年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这是国家法规的强制性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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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需参加继续教育,且每年需取得规定学分(通常不少于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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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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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资格人员 :自取得资格次年开始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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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会计工作但无资格者 :自工作次年开始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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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有效期与补办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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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全国有效,但不得跨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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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会计继续教育已截止(2025年4月30日),无法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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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加的后果
连续两年或三年未参加者,可能面临资格证年检失败、职称晋升受阻等惩戒,甚至吊销会计资格证书。
总结 :会计继续教育是会计人员的法定义务,需按时参加并获取学分,否则将影响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