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
根据我国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档案局不会主动补办超过法定保存年限的档案。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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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保存年限限制
人事档案的法定保存年限为 15年 ,超过该年限的档案将进入 销毁程序 ,无法补办。若档案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保存,需经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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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时效要求
劳动者申请补办人事档案需在 2年内 提出,超过2年可能被认定为"死档",无法补办。中学档案的补办时效可能因地区和学校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也需在合理时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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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流程与材料
补办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补办申请表等材料,并前往原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补办后的档案需密封并存入档案袋,建议交由人才交流中心或档案馆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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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档案因保管不当或严重损毁无法补全,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可介入协调,或采取指定档案馆代管、依法收购等措施。
建议 :若档案丢失时间已超过15年,建议联系原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咨询,了解是否可通过特殊渠道解决。对于重要档案(如学历认证、社保参保等),可优先通过公安机关或人事部门核实档案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