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租房抵扣个税的计算方法及标准如下:
一、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6万元)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含租房租金)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租房租金抵扣金额 = 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 (根据城市类型选择)
二、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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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
每月1500元,全年累计抵扣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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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
每月1100元,全年累计抵扣1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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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
每月800元,全年累计抵扣9600元。
三、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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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要求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且未享受过住房**利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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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限制 :以市辖区户籍人口数据为准,非户籍人口城市按其他城市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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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每月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填写,夫妻双方同一城市只能由一方申报。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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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租处理 :可分别按实际承担租金抵扣,总金额不超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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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 :标准可能调整,需以最新规定为准。
总结 :租房抵扣个税需结合城市类型、户籍及住房情况选择标准,通过专项附加扣除降低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