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考取的证书不能在2020年抵扣个税。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1. 政策依据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适用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证书当年可享受抵扣。
- 这一政策明确指出,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为证书取得的当年,无法延至后续年份。
2. 适用范围
-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如教师资格证、经济师等。
-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如注册会计师、律师等。
- 每年可抵扣的额度为3600元,即便一年内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也仅能享受一次定额扣除。
3. 补申报操作
- 如果2019年考取证书但未及时申报,可在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期间(截至2020年6月30日)进行补申报。
- 补申报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前往税务局办理,确保证书名称、编号、发证机关等信息准确无误。
4. 注意事项
- 填报时间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无法延至后续年度抵扣。
- 信息一致性:补申报时需核对证书信息,避免因信息不符导致扣除失败。
总结
2019年考取的证书需在当年抵扣个税,无法延至2020年。如未及时申报,可在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期间补报,但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