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政策,长沙市居民医保报销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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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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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70%(医保支付560元,自费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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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800元,超额部分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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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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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且未纳入慢特病门诊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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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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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高血压360元/年(按季度90元)、糖尿病600元/年(按季度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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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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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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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社区医院200元、乡镇卫生院300元、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三级医院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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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住院 :按50%递减(如二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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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 :85%(免赔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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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70%(免赔额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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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65%(免赔额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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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80%(免赔额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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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5万元。
三、其他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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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 :47种病种纳入医保,报销比例70%,年度限额1260-42000元,最多选择一种病种并增加100元/月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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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 :72小时内住院及抢救费用报销50%,不设起付标准。
说明 :以上信息综合自长沙市医保局及权威媒体发布的2024年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年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