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保缴纳时间根据不同人群有所区别,个人缴纳时间为每月5日至25日,单位缴纳时间为每月10日至25日,灵活就业人员为每月8日和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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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单位需要在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至25日(节假日不顺延)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需要在成立后三十日内前往社保局及公积金中心办理社保、公积金开户,并每月将新增员工添加进五险一金账户,为员工申报正确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最后通过银行代缴或现场缴费的方式完成社保费用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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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个人缴纳社保的时间为每月5日至25日,具体政策规定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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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每月8日和18日组织合作银行批量扣款,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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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记录确认:社保记录需要在每月的16日前确认,截止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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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社保缴纳:北京当地户籍可以按年交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每年一般都是10月份开始进行费用缴纳,一般到年底结束缴费。
北京市社保缴纳时间根据不同人群有不同规定,单位和个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以免影响社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