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领取养老保险需累计缴纳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非京籍人员还需满足在京实际缴费满10年,断缴不影响累计年限计算,但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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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规则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全国累计满15年,允许中断。北京本地缴费无需连续,外地转入的年限可合并计算。非京籍人员需额外满足在京实际缴费满10年(非临时账户),否则需回户籍地办理退休。 -
养老金计算方式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挂钩,每多缴1年增加1%的计发比例;个人账户养老金为账户总额除以计发月数。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养老金水平越高。 -
不足15年的处理
退休时若缴费不足15年,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或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1年7月前参保者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的,可一次性补缴;此后参保者需按月续缴至满15年。 -
特殊情形说明
- 视同缴费年限:1992年前国企或机关事业单位工龄可认定为缴费年限。
- 补缴政策:仅允许补缴2011年7月后的断缴部分,需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
建议尽早规划缴费,避免临近退休时年限不足。通过“北京通”APP或社保局官网定期查询缴费记录,确保权益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