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及权威信息源,应当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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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
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需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管理技能,确保单位整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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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如安全总监、安全工程师等,需通过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负责风险评估、监督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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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
从事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等高风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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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及转岗员工
包括新员工、离岗六个月以上或换岗人员,需了解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及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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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从业人员
涵盖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如临时工),需定期接受安全教育,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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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如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人员)虽需专业培训,但通常不包含在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培训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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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新工艺、设备或材料的人员,可能需针对性培训,但未在核心规定中单独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