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时,单位合同信息需填写与当前实际工作单位一致的劳动合同关键条款,包括合同期限、岗位名称、工作内容等核心要素,确保与社保记录、工作证明等材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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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体信息
填写用人单位全称(与公章一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会计人员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若为劳务派遣,需同时注明派遣方和用工方信息。 -
合同期限与岗位匹配
明确合同起止时间,岗位名称需与会计职称申报岗位一致(如“财务会计”“成本会计”),避免使用“管理人员”等模糊表述。短期合同需附续签证明。 -
工作内容描述
简要列明具体职责(如“负责账簿登记、纳税申报”),体现与会计专业的相关性。兼职人员需注明实际工作时间比例。 -
社保与薪资条款
若合同包含薪资约定,建议与银行流水匹配;社保缴纳单位须与合同单位一致,异常情况需补充说明(如异地社保)。 -
注意事项
- 电子合同需上传完整页(含签名盖章);
- 无书面合同可提交入职协议+工资证明;
- 单位更名需附工商变更证明。
提示: 信息采集审核通常关联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数据,填写后务必核对系统自动识别的单位信息,不一致需及时联系当地财政部门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