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会计信息采集规定,会计人员若没有工作单位,无需强制填写,但需注意以下事项:
-
信息采集要求
会计信息采集系统对 无工作单位 的会计人员, 无需填写单位信息 ,且该信息非必填项。在岗人员若需填写单位名称,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
信息提交与更新
-
信息采集完成后,若后续单位、职称等发生变化,需通过“浙江会计之家”等官方平台提交变更申请,确保信息动态更新。
-
未在库但属于采集范围的会计人员,需先完成登记在库流程。
-
-
特殊情况处理
若因系统限制无法提交,可联系当地财政局会计科,确认是否允许填写居住地址或挂靠单位作为替代。
总结 :无工作单位不影响信息采集,但需注意后续信息变更的及时更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