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未停牌的核心原因在于其财务造假调查尚未最终定论,且未直接触发交易所的即时停牌规则,同时监管层倾向于市场化退市机制,允许市场自行消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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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程序未完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则》,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需以***正式处罚决定为依据。东方集团虽被立案调查并披露了161.3亿元虚增营收的造假事实,但截至2025年3月,监管流程尚未走完,交易所未强制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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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未达停牌标准:退市新规中,财务类强制退市需满足“净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等条件。东方集团2024年预计亏损但营收仍超80亿元,未触及财务类退市红线,因此未被实施ST或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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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退市导向:当前监管强调由市场自行定价风险。东方集团股价连续跌停已反映投资者对其退市预期的判断,交易所认为停牌可能加剧流动性危机,反而选择让市场充分交易消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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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重整缓冲期影响:东方集团曾启动预重整程序,虽因立案调查失败,但预重整期间交易所可能暂缓停牌决策,以观察企业自救可能性。
总结:东方集团的案例揭示了A股退市规则中程序与市场化的平衡。投资者需警惕此类高风险标的,关注监管调查进展及最终退市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