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系统的组成可分为以下四部分,涵盖从信号采集到功能实现的完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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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感部分
负责检测系统内部及外部环境的参数和状态,将物理量转换为可测量的电信号。例如传感器模块可监测温度、压力、位置等关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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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处理部分
作为系统的核心,通常由微处理器或数字信号处理器(DSP)组成,负责接收传感器数据、进行计算、分析和决策。例如CPU执行控制逻辑,DSP处理高速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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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部分
根据处理结果执行具体功能,如驱动电机、调节设备或输出控制信号。执行器将处理后的指令转化为实际动作,实现系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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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对象部分
包含系统的工作对象(如机械结构、被控过程)及外部环境,是系统作用的对象。例如航天飞机的测控系统需同时处理飞行器本身与外部空间的交互。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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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片机等集成芯片可同时承担传感、处理、执行等多重功能,形成微型电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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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系统(如航空电子系统)可能包含多个子系统(通信、导航、飞行控制等),需协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