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资公告网上公示完成后,需按以下流程操作:
一、等待公示期(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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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不得撤销或变更已发布的公告,且需在系统或指定媒体(如报纸)完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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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满后,系统会自动进入变更登记阶段,无需额外操作。
二、提交变更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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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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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图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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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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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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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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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验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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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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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材料至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一般5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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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政务网厅“一照一码”信息变更功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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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务变更
- 变更登记完成后,登录税务网厅办理“一照一码”信息变更,同步更新注册资本。
四、特殊情况处理
若需撤销已发布的减资公告,需在公示期内向原登记机关提交撤销申请,并提供合理理由及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撤销。但根据最新规定,减资公告发布后原则上不可撤销。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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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程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避免因信息不全导致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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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债权债务纠纷,需在公告中明确债权申报期限并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