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考改革选科规定如下:
一、选科模式
采用“3+1+2”模式:
-
3门统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含6种外语语种),每科满分150分,直接计入总成绩。
-
1门首选科目 :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满分100分,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
2门再选科目 :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任选2门,每科满分100分,通过等级转换赋分后计入总成绩。
二、选科要求
-
必选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为统考科目,不可放弃;物理或历史为首选科目,必须选择其一。
-
再选科目限制 :
-
大部分专业不限选科(占比43.16%),多为文科类;
-
限2门组合(占比46.84%)多为工学类专业,如物理+化学;
-
限3门组合(占比0.92%)多为医学类院校。
-
三、组合建议
-
物理组合 :适合理工类专业,但需搭配化学、生物等科目以减少专业限制;
-
历史组合 :偏向人文社科,但部分专业仍需物理或化学;
-
综合考量 :结合学科基础、提升空间及高校专业要求,优先选择赋分优势组合。
四、录取规则
-
按总分排序,同分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外语分、首选科目分、再选科目分;
-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需参加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