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书丢失后,需通过学校、教育部门及第三方机构协同处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补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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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申请与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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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原就读学校提交书面申请,说明遗失情况,并提供身份证、学信网学历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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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后要求在指定报纸(如《XX日报》或都市报)刊登遗失声明,需保留报纸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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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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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声明报纸、身份证复印件、学校证明、学信网学历报告等材料提交至学校教务处或教育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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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学校需缴纳工本费(几十元至几百元),具体以学校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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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或替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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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证书 :审核通过后,学校会重新制作毕业证书并寄送,常规需15天,加急可缩短至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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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证明 :若无法补办,可申请由学校或教育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书,法律效力与原证书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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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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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合并或更名 :联系新学校教务处,提供变更证明及原学校材料,重新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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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或公证需求 :需向教育部门申请毕业证复印件公证或院校学位认证。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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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登报声明后15天内补办,超过30天需重新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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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办理 :代办人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费用可能额外收取。
法律依据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可开具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