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企业用工形式以企业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为主,劳务派遣仅作为补充。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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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用工形式
上海企业普遍采用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这是企业法定义务。若企业选择劳务派遣,需严格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三性”岗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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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的合法性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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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企业使用劳务派遣需依法申请行政许可,且派遣工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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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劳务派遣岗位必须符合“三性”要求,且派遣机构需具备上海人社局批准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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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的普遍性与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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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性:部分企业因岗位需求(如外企、国企)或成本控制,仍会使用劳务派遣,但需注意规避劳动法中企业应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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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点:派遣工可能面临福利差异(如年终奖缺失),且争议解决时责任主体可能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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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选择建议
员工应优先与企业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权益。若通过劳务派遣,需仔细核对合同条款,确认工资、福利及工时等与正式员工一致。
上海企业以直接用工为主,劳务派遣仅作为补充且受严格监管,建议企业和员工均通过正规渠道签订合同以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