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第60条主要规定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理方式及处罚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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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理
侵权纠纷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由商标注册人/利害关系人直接起诉。工商部门处理时,可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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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侵权商品的特殊规定
销售者若能证明商品合法取得(如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可免于处罚,但需停止销售行为。
二、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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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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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经营额≥5万元:罚款不超过违法经营额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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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经营额<5万元: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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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处罚情形
五年内实施2次以上侵权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三、赔偿与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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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人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含直接/间接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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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