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吴丽华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4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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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2024年4月18日,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吴丽华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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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事实
2010年至2023年,吴丽华在担任环县县长、正宁县委书记、庆阳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3376.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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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该案因涉及巨额财产来源问题引发广泛关注,被媒体视为权力腐败典型案例,反映出权力监督与人性考验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