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奖状需根据具体类别上传至对应类型,包括个人奖励、学科荣誉、体育荣誉、艺术荣誉等五大类,关键点在于严格匹配奖状内容与系统分类,确保校级以上盖章清晰,且每类不超过5份。
- 个人奖励类:如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等校级以上个人奖项,需上传至“个人奖励或个人处分”板块,避免集体荣誉混淆。
- 学科荣誉类:联考进步奖、单科王等学科竞赛奖项归为“学科荣誉”,需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盖章认证。
- 体育荣誉类:校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个人奖项(如篮球赛MVP)或集体荣誉(需本人参与)上传至“体育荣誉”,无个人奖项时可共享班级荣誉。
- 艺术荣誉类:艺术节获奖、美术协会认证等需选择“艺术荣誉”,集体奖项需注明个人参与证明。
- 集体荣誉共享:班级获得的文明班级等荣誉可共享至“党团活动等集体荣誉”,但需与个人实际参与关联。
提示:上传前核对奖状落款时间与学期匹配,原件拍照需清晰显示关键信息,避免重复或超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