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3+3”模式的总分计算方式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科全国统考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每科150分),选考的3科等级考试科目通过等级赋分制转换为满分100分后计入总分。
- 统考科目原始分: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科满分均为150分,直接按卷面成绩相加,总分450分。外语听力部分单独考试,取两次成绩中的高分计入。
- 等级考试科目赋分规则: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科中任选3科,原始分满分100分,但需通过8等级区间转换(A至E级)。例如,A级(前3%)对应91-100分,E级(后3%)对应21-30分,确保不同科目成绩可比。
- 等级分换算原理:根据考生单科原始分在全省排名比例,按等比例转换法则分配到对应分数区间。例如,某科原始分排名前10%的考生,即使卷面分不同,最终赋分结果均在81-90分范围内。
考生需注意:选科组合不影响总分计算公平性,但等级赋分结果与全省考生竞争水平直接相关。建议结合自身优势科目和排名潜力科学选科,同时关注统考科目的基础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