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预案报送备案是生产经营单位为确保预案合法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依法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并备案的重要流程。以下是关键要点:
一、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预案备案的法定要求。
二、备案范围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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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涵盖生产经营单位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部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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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如涉及跨区域应急联动)。
三、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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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与评审
- 成立编制小组,开展风险评估,制定预案并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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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 提交预案文本、评审意见、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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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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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备案
- 接收部门进行形式审核(材料规范性)和实质审核(科学性、可操作性),通过后发放备案证明。
四、备案时限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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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 :评审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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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需包含预案文本、评审意见、备案登记表等,确保内容完整规范。
五、备案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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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通过政府网站或公告栏公开备案预案,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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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评估 :每年对应急预案进行复审,根据实际演练和事故情况修订完善。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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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前需与相关部门协调,确保预案与上级预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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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或不符合要求的预案,需在指定期限内补办手续。
通过规范备案流程,可提升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能力,保障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