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控股子公司
光明电力公司与中国国家电网公司(简称“国家电网”)的关系可通过以下要点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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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归属与控制关系
光明电力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国家控股企业,其母公司为山东省电力公司(原属国家电网集团)。自2023年省级电力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后,光明电力成为国家电网的子公司,属于国网体系内的二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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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委托与独立性
国家电网与光明电力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国家电网作为母公司,通过省级电力公司间接管理光明电力,但光明电力在业务运营、人员管理等方面保持独立性,属于合同制用工模式,员工不享受国家电网的全民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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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与待遇差异
光明电力作为国网下属企业,其员工薪资水平通常低于国家电网中央总部员工,但高于当地平均工资。光明电力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体检、防暑降温等福利,但编制待遇仍为合同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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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定位
光明电力既非国家电网的全资子公司(因存在省级电力公司这一中间控股层级),也不属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其性质更接近于国网体系内的“附属企业”,员工身份多为合同工或农电工。
光明电力与国家电网的关系可概括为: 国家电网通过控股子公司间接管理,双方保持业务协同但独立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