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协议若涉及免除或减轻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责任的条款,均属违法且无效,相关责任人将面临2万至10万元罚款。 此类协议(包括“生死合同”)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法律明确禁止并赋予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紧急撤离等权利,同时要求劳动合同必须载明劳动安全保障和工伤保险事项。
-
协议的法律效力与责任
任何形式的免责协议均违反《安全生产法》,即使签订也自始无效。单位仍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且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将受罚款处罚。从业者可主张协议无效并要求全额赔偿,同时保留检举、控告权。 -
劳动合同的必备安全条款
合法劳动合同必须包含保障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及办理工伤保险的条款。隐瞒职业风险或逃避工伤责任的约定无效,单位需如实告知工作环境风险并提供防护措施。 -
从业人员的法定权利
从业人员有权拒绝冒险作业、撤离危险场所,且单位不得因此降低待遇或解雇。事故受害者除工伤保险外,还可依据《民法典》主张额外赔偿。 -
单位的合规操作指引
企业应避免在合同或协议中设置免责条款,需通过安全培训、风险分级管控等措施落实主体责任。违规行为不仅导致协议无效,还可能触发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协议的核心是保障劳动者权益而非规避责任。企业和从业人员均应熟悉法律条款,通过规范合同和有效管理构建双赢的安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