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高考综合改革的核心是取消文理分科,采用“3+1+2”模式,总分750分,突出多元评价和学生自主选择权。改革通过**“两依据、一参考”(依据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现科学选才,同时合并录取批次**、增加外语考试机会,推动教育公平与个性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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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设置与考试模式
高考科目调整为“3+1+2”:“3”为必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含两次考试机会);“1”从物理或历史中选1门;“2”从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中选2门。选考科目与高校专业要求挂钩,学生可根据兴趣和特长灵活组合。 -
学业水平考试改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14门,成绩合格是毕业前提)和选择性考试(6门选3门,计入高考总分)。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减轻集中备考压力。 -
录取机制优化
高校录取以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如道德品质、实践能力等)。本科批次逐步合并,减少录取批次限制,拓宽学生选择空间。 -
配套措施与影响
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推动高中教学从“应试”转向“素质培养”。职业院校招生同步改革,文化素质考核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强化技能评价。
福建高考综合改革通过科目优化、多元评价和录取机制创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也为高校选拔人才提供了更科学的依据。考生需提前规划选科组合,关注目标高校的专业要求,适应新政策下的备考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