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货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管理相关规定如下:
一、基本分类与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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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类型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包括普通货运、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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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资质要求
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的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时,无需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
二、经营许可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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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条件
申请经营需具备车辆资质、人员配备等条件,具体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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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货运站经营者需按规定备案,提供虚假材料或拒不备案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罚款。
三、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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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经营
未取得许可或使用无效证件经营,处3000-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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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与违规操作
超载车辆进站、拒载车辆出站等行为,处3000-3万元罚款。
四、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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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与人员要求
车辆需通过检测且手续齐全,经营者需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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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安全规范
托运人需如实申报货物信息,承运人需采取防脱落、扬撒措施。
五、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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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管理,县级以上地方部门负责辖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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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车等集约化运输方式。
以上规定综合了《货规》的核心条款,涵盖分类、许可、处罚、安全及管理等方面,确保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的规范性与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