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2268-2005
关于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品名表,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主要依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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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05)是汽车运输危险货物的核心参考标准,列明了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货物的名称、分类及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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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法规
包括《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对特定危险品(如爆炸物、剧毒化学品、医疗废物)有专项管理要求。
二、危险货物分类
根据《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危险货物主要分为以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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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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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类 :易燃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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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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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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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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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类 :放射性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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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类 :腐蚀品
三、特殊运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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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列入名表的危险货物
需提交《危险货物鉴定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和运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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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与标志
必须符合《危险货物包装标志》(JT 0017-88)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BG 6944-2005)等国家标准,确保包装强度、防渗漏等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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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辆要求
需使用专用车辆,车辆需定期检测,驾驶员需持证上岗。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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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鉴定 :未列入名表的新品种需通过技术鉴定,确保其危险性评估符合运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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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协议 :需签订《危险货物运输协议》,明确责任与应急措施。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实际运输中需以最新版《危险货物品名表》及相关部门发布的补充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