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作家协会章程》和《中国作家协会个人会员申请入会审批办法》,加入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者身份要求
- 中国作协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
-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符合入会条件者。
- 军队系统符合入会条件者。
- 其他符合入会条件者。
申请者文学成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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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事文学创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在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文学作品不少于50万字(其中含在省级及以上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文学作品不少于30万字,诗歌按10行1000字计)。
- 在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文学作品不少于30万字(其中含在省级及以上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文学作品不少于20万字),并公开出版独立创作的文学作品不少于2部。
- 公开出版独立创作的文学作品不少于3部(其中含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出版的文学作品不少于2部)。
- 在具有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或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文学网站上,发表原创文学作品数量不少于300万字且章节平均订阅量不少于5000;或发表原创文学作品数量不少于300万字,且至少一部原创完本文学作品累计阅读人数不低于150万。
- 影视、戏剧作品参照以上发表或出版条件计算。影视、戏剧作品公映或公演视同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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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事文学理论批评工作的申请者,应在公开发行的省级及以上文学期刊、报纸上,发表文学理论批评作品不少于30万字,或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出版独立创作的文学理论批评著作不少于2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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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事外国文学翻译工作的申请者,应公开出版独立翻译作品3部以上,且字数不少于50万字,或在公开发行的省级及以上文学期刊、报纸上发表过独立翻译作品40万字以上。从事中国文学作品对外翻译的,应公开出版独立翻译作品3部以上,或在国外公开出版独立翻译作品1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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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事文学编辑工作的申请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文学编辑工作12年以上,成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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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事文学组织工作的申请者,应在职在岗,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在省级作协、文联担任主要领导职务;
- 在地市级或区县级作协、文联担任主要领导职务5年以上,对促进当地文学事业发展有一定贡献;
- 在中国作协团体会员单位专职从事文学组织工作10年以上,成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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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事与文学创作相关联的其他文艺门类工作的,应有独立创作或改编完成的3部(件)以上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良好口碑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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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情况的,可酌情放宽对上述申请条件的要求,直接向中国作家协会创作联络部提出网上申请:
- 独立创作的作品荣获全国性重要奖项的;
- 创作成绩及社会影响力特别突出,或所开展的文学工作对中国文学传承发展、推广传播作出重要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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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申请入会,根据其文学成果,从严把握,并履行必要手续。
申请推荐途径
- 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申请者,由团体会员单位向本会推荐。同属两个以上团体会员单位的申请者,只能选择一个所属的团体会员单位推荐。
- 中央和国家机关申请者,经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向本会提出申请,并由两名中国作协个人会员推荐。
- 军队系统申请者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向本会推荐。
- 其他符合本办法条件的申请者,直接向中国作家协会创作联络部申请。
申请审批程序
- 中国作协每年第一季度启动入会申请审批程序,具体时间视情况可能有所调整,以本会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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