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并不限于外省户籍,本省跨县(区)的乡村户籍子女随父母迁移至城镇的,同样属于随迁子女。这类群体的核心特征是户籍与常住地分离,且需满足父母在输入地有稳定职业、住所等条件,才能享受当地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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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范围
随迁子女包括户籍在外省(区、市)或本省外县(区)乡村的儿童少年,随务工父母迁移至城镇并接受义务教育。例如,安徽省内跨县务工家庭的子女,若户籍留在原乡村,即符合随迁子女定义。 -
本省跨县情况
政策明确将“本省外县(区)乡村户籍”纳入范围。如湖南省规定,本省户籍随迁子女可在学籍地或户籍地参加高考,外省籍则需满足学籍和居住年限要求。部分省份(如四川)还允许本省随迁子女报考本地中职学校。 -
户籍迁移后的例外
若父母将户籍迁至输入地,子女在新户籍地出生或落户,则不再视为随迁子女。例如,父母迁入北京后生育的子女属于本地户籍,不适用随迁政策。 -
教育权益差异
随迁子女能否享受同城待遇取决于地方政策。多数省份要求父母持有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等,部分城市(如上海、广东)还设置积分门槛。海南等省对高考报考批次有额外限制。
提示:随迁子女政策因地而异,家长需提前了解当地户籍、学籍及社保要求,确保子女顺利入学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