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通过“三证”审核(户籍、居住、务工证明)和积分排队机制,保障非西安户籍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2024年政策明确:父母一方需在雁塔区居住就业,购房未落户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材料造假将取消入学资格,录取结果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
入学条件
随迁子女需满足年龄要求(小学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父母一方持有雁塔区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一致)及合法务工证明。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者参照执行,其他西安区县交叉务工人员需回户籍地入学。 -
材料清单
- 户籍证明: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子女未随迁需提供出生证或结婚证)。
- 居住证明: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或合同;租房者需备案租赁合同及社区居住证明。
- 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需与居住证信息一致。
-
录取规则
采用“分类资审+积分排队”,优先学区户籍生,剩余学位按父母社保时长、居住时间等积分排序。民办学校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小区业主子女可优先入读对口民办校。 -
时间节点
2024年资审时间为7月18日至25日,逾期不补。家长需至居住地对口公办校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领取《报名条》,无需重复网报。
提示:政策每年微调,建议关注“雁塔教育”微信公众号或区政府官网获取最新方案,提前备齐材料避免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