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涵盖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六税两费”减免等方面: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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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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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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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范围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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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需同时满足行业限制(非限制类)、从业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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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期限 :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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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
-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设备、器具,单位价值≤500万元可一次性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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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未形成无形资产:按实际发生额100%(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12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按成本200%(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220%)摊销,摊销年限≥10年。
二、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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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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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 :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30万元)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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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按征收率 :月销售额>10万元≤15万元(季度>30万元≤45万元),3%税率减按1%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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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两费”减免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6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其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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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区域优惠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海南自贸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可享15%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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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费政策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2023.5.1-2024年底)。
注意事项 :政策享受无需备案,通过纳税申报表自动预填;预缴时已享受优惠的,汇算清缴时不符合条件需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