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立户分户、迁移登记、项目变更等操作规范,重点包括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区分、简化大学生返乡落户条件、推行电子化材料审核等便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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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户口性质:全省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消除城乡户籍差异,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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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户与分户条件:家庭户需提供房产证或公有住房使用权证明;分户需满足婚姻变化或房产分割条件,如协议离婚、房产析产等。集体户主要针对无固定住所的群体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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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登记简化:
- 大学生返乡:2016年2月3日后迁往城镇的农村籍大学生,可凭户口簿直接迁回原籍;此前迁出者需提供农村不动产权属证明或通过夫妻投靠方式迁回。
- 电子化审核:逐步取消纸质材料,通过数据共享核验证件,如出生证明、结婚证等可直接调用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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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项目变更: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变更需严格审核,其他辅项(如住址、籍贯)可通过系统直接更新。无户口人员补登需根据不同类型提交相应证明,如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亲子关系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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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与监督:实行首接责任制和终身责任制,严禁违规收费或增设前置条件。公民虚报户口、伪造材料将依法追责。
湖南省通过细化操作流程、强化便民服务,确保户口登记管理规范高效,同时为人才流动和乡村振兴提供政策支持。具体业务办理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登录政务平台查询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