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继承北京车牌过户手续需遵循以下流程和条件,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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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资格
非京籍继承人需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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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状态正常,无抵押、查封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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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指标随车继承,不可单独继承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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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仅限继承一个京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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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与社保要求
非京籍继承人需持有北京有效居住证,并在申请前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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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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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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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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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材料:行驶证、登记证、购车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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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材料
- 继承权证明: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唯一继承人继承公证书(非唯一继承人需其他继承人放弃公证书)。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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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阶段
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到被继承人住所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提交材料并签署放弃声明(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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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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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公证书、身份材料、车辆资料到车管所提交过户申请,填写变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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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京籍继承人需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完成税费缴纳后换发新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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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更新
- 通过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系统申请更新指标,审核通过后办理新车上牌。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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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需在继承人死亡后1年内办理手续,多人继承需协商确定指标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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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处置
继承后若出售车辆,非京籍继承人将失去该指标(不可保留)。
五、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相关规定,车牌不可单独继承,但车辆作为财产可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