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及行业惯例,食品保质期6个月(即180天)的临期判定标准如下:
结论 :保质期6个月的食品,临期界定为 到期前20天 ,剩余1个月24天未达临期标准。
具体说明 :
-
临期标准
- 保质期在6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食品,临期期为到期前20天。当前剩余1个月24天,未超过20天,因此不属于临期。
-
法律依据
-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需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过期或临期食品,避免销售风险。
-
商家处理建议
- 可通过促销、打折等方式提前处理临期食品,减少库存压力,但需确保在保质期内销售。
注意事项 :若误判临期可能导致消费者投诉或法律纠纷,建议商家严格按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