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交了未去上学是否可以退费,需根据退学时间、合同约定及政策规定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退费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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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优先
学生应首先与学校协商退款事宜,说明退学原因并达成一致。协商过程中可要求扣除已发生的手续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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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按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且不得跨学年预收。
二、退费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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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义务教育阶段 :缴费后3个月内可申请退费,学校可退还70%以上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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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 :通常不支持退费。
三、退费比例与费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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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比例一般为已缴费的70%-100%,具体由学校审核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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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可能扣除注册费、教材费、考试费等已发生费用。
四、法律途径
- 若协商无果,可向教育部门投诉(如教委)或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学校履行退费义务。
五、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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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校学生若在学籍注册前退学,可能享受国家助学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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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学校可能设定违约金条款,需以合同约定为准。
总结 :退费需结合时间、政策及合同综合判断,建议优先协商解决,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