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跨省转学需满足户籍或居住地迁移等条件,并提交学籍卡、转学申请表等材料,通过全国电子学籍系统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办。 关键点包括:无需入学考试、不得变更年级、休学期间不可转学,且需双方学校及教育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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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申请跨省转学:全家户籍及住址跨省迁移;父母工作调动、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等特殊原因;随迁子女居住地变更。毕业年级或学期初末通常不办理转学。 -
必备材料
需提供原学校学籍卡、户口本或居住证、父母工作调令(如适用)等证明材料,填写《转学申请表》并由转入学校开具受理回执。部分省份要求房产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
办理流程
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转入学校审核并启动全国学籍系统转接→转出学校及双方教育部门10日内核办→电子档案调取完成后入学。全程需避免人籍分离。 -
注意事项
转入校不得以考试拒收或变更年级;休学生需复学后办理;跨省转学时限依赖全国系统实际运行。若转入地学位不足,可申请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提示: 提前联系两地学校及教育局确认细则,避免材料遗漏延误入学。流动人口子女需额外准备居住证及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