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2025年2月7日教育部修订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外省转学籍已实现“一网通办”,并简化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如下:
一、转学条件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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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手续办理
学生转学需通过国家学籍系统启动转接手续,涉及转入学校、转入教体局、转出学校、转出教体局及系统跨省对接,全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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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转入、转出学校及双方学籍主管部门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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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简化
新办法对跨省转学材料进行了简化,实现“一网通办”,极大地方便了学生和家长。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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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与户口关系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即户口迁移到哪里,学籍应随之转移。学生转学时无需重复建立学籍,原学籍自动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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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特殊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有更灵活的规定,需结合地方政策执行。
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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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平等受教育权,第十六条规定学籍号与居民身份证号绑定,终身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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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原则
学校不得重复建立学籍,转出学校需依法办理转学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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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供转入学校接收证、原校学籍转出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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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对转入学校学位空额、入学条件等有具体规定,需提前咨询转入学校。
外省转学籍已实现政策优化,但需按流程办理且各地政策存在差异,建议提前与转入学校及学籍管理部门沟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