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信息,检定员证书已取消,具体政策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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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时间与依据
2016年6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35号),2016年9月18日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取消计量检定员资格许可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91号),明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计量检定员资格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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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政策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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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检定员资格与注册计量师合并实施,法定授权计量机构需配备注册计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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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内部计量校准人员无需计量标准考核,但需持校准人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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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安排
原《计量检定员证》在政策取消后仍有效,但新增或变更项目需通过注册计量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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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场景
仅法定授权计量机构或政府计量主管部门要求时,需提供合格证明,企业内部校准等场景已调整。
总结 :检定员证书已正式取消,相关岗位需通过注册计量师或校准人员证替代,政策调整旨在优化职业资格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