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管12123官方指南,代替他人扣分需通过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并完成身份验证实现,具体流程如下:
一、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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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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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需发生在备案日之后,且罚款金额≤200元,扣分≤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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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用户最多可绑定3辆非本人车,每辆车最多被3人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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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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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非本人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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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交管12123,进入“机动车业务”→“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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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扫码备案”或“短信验证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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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备案人生成的二维码(需备案人先完成实人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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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车辆号牌、发动机号后六位及验证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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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验证
- 完成人脸识别或上传本人身份证/驾驶证照片进行实人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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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违章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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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违法处理”→“非本人机动车”栏目,选择需处理的违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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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关联绑定车辆与驾驶证,确认扣分信息后完成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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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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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限制 :仅可处理电子监控简易程序扣分(≤2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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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时效 :备案后需等待审核通过(通常1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后方可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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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系统无法处理,需携带双方证件到车管所现场办理。
四、法律依据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允许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代为处理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