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未被立案(即未被起诉或定罪)的情况下, 通常不能开具无犯罪证明 ,但存在特定情形下可能例外。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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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不能开具
醉驾属于《刑法》规定的危险驾驶罪,即使未被起诉或定罪,其犯罪事实已存在,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会留存相关记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未经法院判决不得认定有罪,但无犯罪证明需以司法机关最终裁定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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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情形可能例外
若因证据不足、情节轻微或危害不大,司法机关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如《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则可能不形成正式的犯罪记录,此时可申请无违法记录证明(非无犯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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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类型与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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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犯罪证明 :需经法院判决确定无罪后申请,目前醉驾案件通常进入公诉程序,难以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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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记录证明 :可向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证明未被刑事处罚,但醉驾行为仍可能被行政处罚(如吊销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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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若涉及醉驾案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满足开具无违法记录证明的条件,或等待司法机关最终裁定后再申请无犯罪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