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的举报或处理部门需根据涉案人员身份和案件性质确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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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员会(主要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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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监察机关,负责调查公职人员涉嫌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共101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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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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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所在地监察机关优先管辖(管理权限与属地管辖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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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管干部”案件可移交工作单位所在地监察委员会或联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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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侦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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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监察机关调查终结的案件提起公诉,或对公安机关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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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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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内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由监所检察部门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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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的重大犯罪,可由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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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辅助管辖)
- 一般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负责,但贪污贿赂案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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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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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09(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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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各级监察委员会、检察院**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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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优先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监察委员会举报,案件终结后由检察院起诉;非公职人员职务犯罪一般由公安机关侦查。